强行平仓是指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对会员、客户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的实行,能及时制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在下列五种情况下会出现强行平仓:
(1)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
(2) 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 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
(3)因违规、违约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
(4) 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
(5) 其他应予强行平仓。
强行平仓先由会员自己执行, 时限为开市后第一节交易时间。强行平仓的价格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若规定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则由中金所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