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所谓“ 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 是指能够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与交易量产生影响的, 与事实不相符、不真实或不全面的消息。行为人必须具有编造并传播该类信息的行为, 并且客观上扰了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 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刑法》第181 条规定, 犯本罪的, 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