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是为各类市场参与主体提供股指期货的交易、结算等服务的机构, 并作为中央对手方依照交易所规则担保股指期货的履约, 其本身并不参加股指期货的交易。交易所主要有以下职能:
(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三)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四)保证合约的履行;
(五)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六)制定并实施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七)发布市场信息;
(八)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九)查处违规行为;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