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4 月8 日, 沪深两交易所正式向市场发布沪深300 指数。它以2004 年12 月31 日为基期, 基点为1000 点。同年8 月25 日由沪深两交易所共同出资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成立,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管理。
(1)指数选样
◆ 指数成份股的数量:300只
◆ 样本空间:
□ 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上市以来日均A股总市值在全部 沪深A股中排在前30位;
□非ST,*ST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
□ 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 股价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
□ 剔除其他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的应该剔除的股票。
◆ 选样方法
□ 计算样本空间内股票最近一年( 新股为上市以来) 的A 股日均成交金额与日均总市值;
□ 对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的A 股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 剔除排名后50%的股票;
□ 对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日均A 股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选取排名在前300名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2)指数计算
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重, 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其中, 调整股本根据分级靠档方法获得。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
表:沪深300指数分级靠档表
自由流通比例(%) | ≤10 | (10, 20] | (20, 30] | (30, 40] | (40, 50] | (50, 60] | (60, 70] | (70, 80] | 〉80 |
加权比例(%) | 自由流通比例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100 |
(3)指数修正
沪深300 指数采用“ 除数修正法” 修正。当成分股名单、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成分股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 采用“ 除数修正法” 修正原除数, 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调整市值/原除数=修正后的调整市值/新除数其中, 修正后的调整市值= 修正前的调整市值+ 新增( 减) 调整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指数。需要修正的情况包括: 除息、除权、停牌、摘牌、股本变动以及样本股调整。
(4)成份股的定期调整
◆ 指数成份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 一般为1 月初和7 月初实施调整, 调整方案提前两周公布。
◆ 每次调整的比例不超过10% 。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 排名在240 名内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36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 最近一次财务报告亏损的股票原则上不进入新选样本, 除非该股票影响指数的代表性。
当样本股公司退市时, 自退市日起, 从指数样本中剔除, 由备选名单中排序最靠前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5)成份股的临时调整
◆ 新股发行
对于符合样本空间条件、且A 股发行总市值排名在沪深A 股市场前10 位的新发行A 股股票, 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 即在其上市第十个交易日结束后将其纳入指数,同时剔除原指数样本中最近一年日均A股总市值排名最末的股票。
当新发行股票符合快速进入指数的条件, 但上市时间距下一次样本股定期调整生效日不足20 个交易日时, 不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 与下次定期调整一并实施。
◆ 当成分股发生收购合并、分拆、暂停上市、破产、退市等情况都将对指数进行临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