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会员可在每交易日交易结束之前向交易所提出书面或电子划款申请, 经交易所审核后通知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于当日收市后在结算会员的专用资金账户和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之间进行划转。
结算会员出金必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结算会员的出金标准为:
可出金额=实有货币资金-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对结算会员出金标准做适当调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结算会员、交易会员和客户, 交易所可限制结算会员出金:
(一) 涉嫌重大违规,经交易所立案调查的;
(二) 因投诉、举报、交易纠纷等被司法部门、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正式立案调查,且正处在调查期间的;
(三) 交易所认为市场出现重大风险时;
(四) 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